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及大学生就业指导、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下设综合与信息管理科、本科生招生管理科、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科(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研究中心)等3个科室。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.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发展规划,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的发展计划,部署全校招生就业工作;
2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推动学校生源质量的提高,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;
3.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,负责提供新生录取数据;
4.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,包括就业市场建设、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、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跟踪回访等工作;
5.负责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;
6.负责招生就业工作理论研究、调查研判和规划制定;
7.负责组织撰写本科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,并对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科专业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;
8.负责与上级招生就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;
9.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招生就业工作;
10.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